董佳继/董佳继采访
呼和浩特越狱事件越狱逃犯
〖壹〗 、以下是关于呼和浩特越狱事件中四位逃犯的详细信息:高博 ,又名刘心,1982年出生于河北省玉田县,身高72米。2003年在包头市口口香饭店工作期间 ,因与人发生冲突并升级为持械斗殴,造成一人死亡 。2004年2月,包头中级法院审理此案,判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,判处死缓。同年6月17日,高博被送至呼和浩特第二监狱。
〖贰〗、009年10月17日下午,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越狱事件 ,4名重刑犯利用凶器绑架、杀害一名狱警后潜逃 。4名逃犯均系“80后”,年龄最大的29岁,最小的只有21岁。
〖叁〗 、009年内蒙古“10·17 ”越狱大案:疯狂的自由追逐/ 在犯罪史上 ,2009年内蒙古发生的一起越狱事件堪称一曲令人震惊的狂奔曲。那次事件的主角,四位来自不同背景的逃犯,他们的名字刻在了犯罪记录的耻辱柱上——董佳继/ ,1982年山西大同的窃贼,因抢劫被判死缓,他的心中燃烧着自由的渴望。

李洪斌审判结果
而李洪斌提出上诉 ,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报比较高人民法院核准,最终核准了李洪斌的死刑 。
李洪斌的审判结果是:因暴动越狱罪被判死刑 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暴动越狱罪:李洪斌在2009年参与了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,与乔海强、董佳继及已击毙的罪犯高博共同策划并实施越狱行为。法院认定其暴动越狱行为手段残忍,情节恶劣 ,构成暴动越狱罪 。
淳化越狱案后的人最后怎么判的
这一案件从2月11号开庭到今天宣判经过了四个多月的时间,根据宣判书依法对乔海强、董佳继、李洪斌三名被告人判处了死刑。法院认定,乔海强 、董佳继、李洪斌构成暴动越狱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 ,同时构成抢劫和绑架罪,乔海强还构成了盗窃罪,这也就是说 ,公诉机关所指控几罪名法院基本都认定了。
呼和浩特越狱事件的被判死刑
□被判死刑2010年7月6日上午,令人震惊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法院认定3名犯罪嫌疑人乔海强、董佳继 、李洪斌构成暴力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,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,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。
在2010年7月6日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,公开宣判了震惊的10·17暴动越狱案。三名被告乔海强、董佳继和李洪斌被认定为暴力越狱、抢劫和绑架罪 ,情节特别严重,法院决定数罪并罚,判处他们死刑 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
009年震惊全国的呼和浩特第二监狱“10·17 ”暴动越狱案于2010年6月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。被告人乔海强 、董佳继和李洪斌,连同已击毙的罪犯高博,因暴动越狱罪被判死刑 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
李洪斌的审判结果是:因暴动越狱罪被判死刑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。暴动越狱罪:李洪斌在2009年参与了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“10·17”暴动越狱案,与乔海强、董佳继及已击毙的罪犯高博共同策划并实施越狱行为 。法院认定其暴动越狱行为手段残忍 ,情节恶劣,构成暴动越狱罪。
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越狱事件,4名重刑犯利用凶器绑架、杀害一名狱警后潜逃。4名逃犯均系“80后” ,年龄最大的29岁,最小的只有21岁。逃犯董佳继因犯抢劫 、盗窃罪被判处死缓;逃犯高博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死缓;逃犯李洪斌犯抢劫、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;逃犯乔海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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